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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目标可以轻松完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6  浏览次数:303
核心提示: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电力行业提出了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
 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电力行业提出了“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年度目标。由于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经降低了10%,此举引起了电力行业内部的轩然大波。有些同志感觉到压力重重,认为难以实现。
 
为此,先见君根据公开资料,通过分析和计算,得到了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目标可以轻松完成的结论。详细过程如下:
 
1、根据中电联快报,2018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84万亿千瓦时。
 
2、根据国家电网2019年工作会议报告,2019年国家电网计划完成售电量4.5万亿千瓦时,营业收入2.65万亿,实现利润830亿元。
 
3、按照以上报告可以计算出国家电网2019年平均度电收入为0.5889元/千瓦时,按照增值税16%计算,增值税后度电收入为0.5076元/千瓦时。
 
4、由于今年增值税将由16%降低到13%,以电网2019年计划完成售电量4.5万亿千瓦时计算,仅仅减税红利将达到685.26亿元。
 
5、即使按照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6.84万亿千瓦时计算,按照5%的增速,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7.18万亿千瓦时,增值税降低3%的全社会电费红利将达到1093亿元。
 
6、目前一般工商业用电比例为14%,2019年全国一般工商业用电量约为10052亿千瓦时。通过2018年之后全国一般工商业平均目录电价为0.7018元/千瓦时,按此价格计算的一般工商业电费为7054.49亿元。降低10%的电价所影响的电费收入为705亿元。远低于全社会因为减税增加的改革红利。
 
即使考虑到一般工商业电价存在峰平价差,因减税因素带来的降价传递也应该轻松完成降价10%的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在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将减税红利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传递到每一个用电单位。严格防止不同经济主体侵蚀改革红利,在中间环节截留给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利益,使得基层企业本应该降低的用电成本难以实施。
 
2、在2018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过程中,有相当部分的地区虽然达到了电价降低10%的目标,但是转供电的终端用户电价却高于国家规定的销售目录电价。继续清理转供电中的不规范行为仍然是政府的重要任务。
 
3、无论是2018年的十大降价措施还是2019年的全社会减税带来的红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完善电力体制的问题。尤其是转供电问题仍然在不断的蔓延和发生,已经成为全社会不得不解决的重大体制缺陷。所以总理要求的“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才是使改革红利长期持续、有效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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