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三河电厂#1(350MW)机组柔性电极湿式静电除尘器改造工程烟尘仪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11792。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烟尘仪2套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物资;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4)投标产品要求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
(5)满足表1规定的设备业绩、注册资本金及其他要求。